document.write(' 辞别展昭后,包拯主仆两个人一路游山玩水,花了两个多月才到京城。
两个人下榻在举子云集的高升客栈,放好行李就来到了大堂吃饭。
高升客栈是京城举子最集中的地方,每年的三甲基本都在高升客栈居住,这使得更多的的人以住在这里为荣。
现在虽然离考期还比较遥远,但是在大堂中还是座无虚席,而大家谈论的焦点依然是这次科考。
有点才华的,或者平庸无奇的,甚或桀骜不逊的,各式各样的人都在向别人推销自己。希望自己的一些高见能够引起别人的注意,最好是哪位微服私访的官员路过,得到赏识那就是祖宗积德了。
包拯两个人找了个角落不起眼的地方,与人搭座。同桌的也是两位举子,他们正在高声谈论这科考试的主考官宰相寇准和太师庞吉两位大人到底谁的才华高。
包拯对这种讨论不感兴趣,便向四周随意地看着。
看了一会,便觉得无趣,刚好菜上来了,他就埋头吃起来了。他是个修真者,不需要吃的,平时他都以水果为主。不过来到京城总要尝尝京城的美食吧,所以他特意点了几道菜,和包兴尝鲜。
“这小娘们不错,来人啊!给带回家去。”
正吃着呢!突然听到有人在叫。抬头一看,见大堂的中间一位阔公子正拉着一位卖唱的女子的手,对身后的一群下人大叫。
“公子请行行好,放过小女吧!”那卖唱的父亲向那阔公子苦苦哀求着。
“去!死老头!我家公子能看上你女儿是你祖宗积德。滚一边去。”打手甲踹了一角那老头,狠狠地说。
整个大堂顿时鸦雀无声,原本的热闹仿佛凭空消失了,没有一个人敢发出声音。毕竟是一群书生嘛!怎么敢面对那群如狼似虎的手下。
包拯站了起来,冲到那公子的前面说:“住手!堂堂天子脚下,你居然敢公然强抢民女,王法何在。”
“呦!哪里冒出这么个不知死活的乡吧佬,找死啊!”看到出来这么个不知死活的傻冒,那个公子有气无力地说。
“给我揍死他,居然敢管本公子的闲事!”
“庞虎,你又要强抢民女了。看来本姑娘今天非要好好教训你一顿不可。”
包拯正准备出手,突然眼前一花站了一位少女,一身劲装打扮,背对着包拯说着。
“碧瑶妹子啊!怎么?看到我对别的姑娘敢兴趣,吃醋啊?你如果想男人,我可以效劳。”那公子一边说着,一边却往手下后面躲去,似乎很怕这个少女。
“哼!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今天本姑娘一定要给你个好看。”那少女向那公子冲去。
“挡住她,给我挡住她!”那公子命令手下说。
那群手下,平时作威作福的,对普通百姓拳大脚踢的习惯了,个个总以为老子自己天下第一。不知道自己的三脚猫功夫在那少女眼里,什么都不是。
三下五除二的,一会儿那群爪牙全部躺在了地上。只剩下他们公子这个光杆司令了。
“杨碧瑶,你不要欺人太甚!敢打本公子的人,我会让你好看的。”那公子颤颤地叫着。
“你还不滚嘛!是不是要本姑娘动手啊?”
“好,你等着我一定会让你好看的。”那公子不顾手下的死活,调头就跑。
包拯看到这打斗结束了,准备转身走人。
“这位兄台,胆子挺大的嘛!面对那群恶奴,敢挺身而出叫人佩服。”那少女叫住了包拯。
包拯便转回身,看清了那姑娘的面目。刚才那姑娘进来后一直背对着他,所以没看见。
那姑娘看样子只有十六七岁,一张清秀的脸还透着些稚气和调皮,可以看出长大后绝对是个大美人。包拯呆呆地看着对方,一时忘了回答。
虽然包拯今年才十七岁,而且没谈过恋爱,但周围一些同龄人都已经当爹了,偶尔也会和他们探讨什么是美女。
眼前的女子就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怎么不会多看一眼呢?!
“喂!你看什么呢?”感到眼前有双玉手在晃动,包拯醒了。
“在下包拯,未请教姑娘芳名。”包拯对那女子作了个揖,说到。
刚才包拯看着那姑娘时,那姑娘的心犹如一头小鹿在撞击。眼前的男孩看样子比自己大不了多少,长的挺英俊的,只是黑了点,最奇怪的是他额头上还有那淡淡的月牙印。
特别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怎么说呢?虽然他和别人一样会盯着自己看,但他的眼神和别人的不一样。别人的是色色的,而他是那样的清澈那样的吸引人。看着他盯着自己看,手不由的在他面前晃了晃,问他。
“我叫杨碧瑶,包大哥是进京赶考的举子吗?”
“正是。”
“哦!那包大哥一定是个学识渊博的人了?不知包大哥能否教教小妹啊?”
“不敢当!只要姑娘愿意,包某愿意与姑娘探讨一下。”
“好那么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来找你。”
“好!”
看着杨小姐从他的眼皮中消失,包拯才依依不舍地离开。');